商品退換貨政策
如您需辦理退貨時,請E-mail或客服,並提供以下資訊:(將於營業時間盡快回覆您,請耐心等候)
- 訂單號碼:
- 訂購人姓名:
- 訂購人聯絡電話:
- 訂購人E-mail:
- 送貨地址:
- 退貨原因及照片:
- 與客服確認後續處理,再請提供退款帳戶或著換貨寄件資料
- 商品若有影響整體品質或功能之損壞(例如花材發霉等),依照廠商生產標準認定為瑕疵者,皆可於七日內聯繫退換商品。
- 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維持商品原樣並拍照記錄於24小時內將照片提供
線上客服人員,我們將為您判斷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提供補救措施。若確定為運輸或我方疏漏而導致損壞,我們將為您辦理退換貨。退換貨的商品必須恢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,包含內外包裝、及贈品等~否則我們可以拒絕辦理退款。
- 若原寄件紙箱已遺失,請使用其他紙箱妥善包裝後寄回。
- 收到退換貨商品後,確認商品狀況無損後,將於七日內退款至指定帳戶或於2-3個工作天內寄出更換商品。
- 已拆封商品或因保存不當等個人因素造成損壞或因喜好而要退貨,恕無法接受退換。
詳情請點>>
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中 7 天猶豫期的例外情形:因應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修正,行政院於104 年 12 月 31 日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並於 1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